在以色列總統艾薩克·赫爾佐格訪問澳大利亞期間,支持巴勒斯坦的民間組織巴勒斯坦行動組織針對新南威爾士州政府賦予警方的廣泛權力發起法律挑戰。周一,悉尼最高法院裁定該組織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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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根據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重大賽事法》——該法通常適用于大型體育賽事——警方獲準在悉尼中央商務區及東部郊區的部分指定區域內,對任何行人進行隨機搜查,有效期持續至本周四。此外,警方有權驅散人群、關閉特定場所并發布強制命令,以防范騷亂或公共安全威脅。任何違反警方指令的人員都可能面臨法律處罰,最高罰款金額達5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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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裁決是在周一傍晚悉尼市政廳計劃舉行抗議活動前夕作出的。此前,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工黨政府在周六正式宣布赫爾佐格總統的訪問為“重大事件”,隨即觸發了警權的擴張。
在法庭辯論中,代表巴勒斯坦行動組織的費利西蒂·格雷厄姆律師指出,政府實際上是在利用該立法作為“后門”,意圖遏制合法的政治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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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引用政府此前的公開表態稱,新南威爾士州政府擔心抗議者與官員之間的沖突會演變成國際新聞,從而損害該州乃至澳大利亞的國際聲譽。格雷厄姆認為,政府的真實目的是阻止公眾對一位身陷國際法院種族滅絕指控調查的國家元首表達政治不滿。
格雷厄姆律師進一步質疑權力的行使范圍。她認為,僅僅為了保護總統的安全,沒必要將搜查權力擴大到如此廣闊的地理區域和長達四天的時間跨度。
辯方律師彼得·蘭格表示,這一聲明意味著居住在悉尼東部郊區的任何居民,在未來幾天內都可能被要求配合警方開包檢查。
代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的林炳仁大律師則反駁了“鎮壓抗議”的說法。他辯稱,考慮到當前的恐怖主義威脅等級和社區緊張局勢,賦予警方更廣義的權力是確保總統及公眾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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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遜·賴特大法官在審理中暗示,政府的動機可能源于對安全風險的考量,旨在將不同立場的人群隔離開。此前在悉尼邦迪地區發生的襲擊事件中,有15人在光明節慶祝活動期間喪生,這加劇了安全部門的警惕。
盡管法律挑戰未果,抗議活動仍繼續進行。示威者面臨著另一項限制:新南威爾士州警方已延長了《公共集會限制聲明》。
該聲明實際上禁止了在市政廳、中央商務區北部及東部郊區等指定區域內的游行活動。如果抗議者堅持游行,將面臨被逮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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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早些時候,在赫爾佐格總統前往邦迪館為襲擊遇難者獻花圈時,一名24歲男子因爬上電箱向車隊高喊口號,被警方根據《重大賽事法》下達限制指令并帶離。另有兩名在現場舉牌的抗議者也受到了警方的行動約束。
這種圍繞“安全”與“表達自由”的博弈,在悉尼的街頭留下了緊繃的痕跡。當法律的尺度向行政安全傾斜,權力的邊界在特殊時期被迅速推開。
對于普通市民而言,那些原本只出現在賽場看臺下的嚴苛搜查,如今已走入他們日常通勤的街道。
這種臨時性的權力擴張究竟是防患于未然的必要犧牲,還是行政手段對公民權利的過度擠壓,答案往往不在法庭的判決書中,而在于此后每一次警民接觸的細節里。畢竟,安全感不應僅僅來自街頭巡邏的制服,更應來自社會對不同聲音的包容與制度的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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