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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要
蚌埠好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針對東莞市楷微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外觀設計專利“咖啡攪拌杯(K200)”(以下簡稱“涉案專利”)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高沃律師團隊接受委托之后,細致拆解涉案專利技術要點,通過多維度高精準度的檢索鎖定關鍵證據,并構建嚴密的邏輯論證體系,為無效宣告請求筑牢堅實基礎。近期,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決定,高沃團隊以專業實力為當事人贏得關鍵權益保障。
涉案專利與關鍵證據
涉案專利為咖啡攪拌杯(K200)。用途:用于咖啡等食物的攪拌。設計要點:在于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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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撐無效宣告請求,請求人向合議組提交了證據1-10。
請求人認為,涉案專利涉及的產品是攪拌杯,證據1也公開了一種攪拌杯的外觀設計,二者所示產品用途相同,屬于相同種類的產品。證據2中公開了一種蓋子的設計,可用于蓋在瓶子或杯子上,與涉案專利和證據1的杯蓋部分用途相同,屬于相近種類產品。
請求人主張將證據1的杯蓋替換為證據2的蓋子后所組成的設計相對于涉案專利不具有明顯區別。
合議組經嚴謹審查,認可了高沃團隊的論證邏輯:涉案專利與證據1組成相同、各部分位置基本一致,各部分相對獨立,證據1中的蓋子與證據2中蓋子功能相同,按照一般消費者對常用設計手法的了解,可以進行替換,因此將證據1的杯蓋替換為證據2的蓋子,屬于明顯存在組合手法的啟示的情形。
設計對比與結論
將涉案專利與上述證據組合后得到的外觀設計(下稱組合設計)比較,主要相同點在于:均由杯體、杯蓋和攪拌器組成,杯體為圓柱形狀,杯體透明,杯蓋分為階梯狀的兩層,杯蓋一側設有凹槽和與其大小相應的半環形提手,杯蓋內面頂部連接攪拌器,攪拌器上部為上大下小的階梯狀,中部為豎直桿狀,最下部為環形攪拌頭。
主要不同點為:①瓶體比例不同,涉案專利瓶體較為粗壯,組合設計較為細高,二者底部輪廓略有差異。②組合設計攪拌頭為橢圓環形,涉案專利攪拌頭為圓環形。③涉案專利杯蓋提手厚度為杯蓋上層臺階的一半,且有半圓形凸起,頂面中心有圓形圖案,組合設計無。
合議組認為,對于攪拌杯這類產品,其整體形狀可以做出多種豐富的設計變化,通常也更容易得到一般消費者的關注。涉案專利與組合設計相比,二者的產品組成、各部分的形狀、位置和比例均相近,已經形成了較為一致的整體視覺印象。就不同點而言,不同點①為常見的杯體設計,不同點②③相對于產品整體設計,屬于局部細微差異,不足以對整體外觀設計的視覺效果產生顯著影響。因此,通過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綜合考慮二者的相同點和不同點,涉案專利與上述證據的組合相比不具有明顯區別,不符合專利法第23條第2款的規定。
最終決定宣告202230338347.2號外觀設計專利權全部無效。
專業賦能,權益護航
此次案件的成功,不僅彰顯了高沃律師團隊在外觀設計專利無效宣告領域的深厚專業積淀——從案情分析、證據檢索到邏輯論證,每一個環節都展現出極致的精準度與專業性;更體現了高沃知識產權集團 “以客戶為中心” 的服務理念,始終致力于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知識產權解決方案。未來,高沃將持續深耕知識產權服務,以專業實力為企業創新發展保駕護航,助力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搶占先機、行穩致遠!
律師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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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飛
資深律師
李龍飛律師,畢業于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2012 年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具有十年以上律師從業經驗,并具有律師、專利代理師雙重資質,能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涉及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及不正當競爭等方面);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及風險管理;技術轉讓、許可等法律合規業務;其他訴訟與仲裁案件代理等。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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