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3號凌晨3點18分,成都天府大道南段出了事故,31歲的鄧某某開著一輛黑色汽車,車速超過200公里,而這條路限速只有80,他追尾了前面一輛白色汽車,車子失控沖過綠化帶,接著起火燃燒,人當場死亡,前車司機李某沒有受傷,車輛有損壞。
那天晚上警方就通報了情況,說明鄧某某屬于酒后駕駛,還檢測出超速數據,行車記錄儀和雷達的測量結果都能對得上,不是隨便估算出來的,四個月后到了2026年2月13號,責任認定書正式下發,確定鄧某某承擔全部責任,酒精檢測的具體數據雖然沒公開,但酒駕這個事實已經非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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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刑事責任就沒了,刑法里沒有死后判刑的說法,就算他的行為夠得上交通肇事罪,程序也走不下去了,法院不會去起訴一個已經不在的人,這沒意義,也沒法操作,法律就是這么定的,改不了。
民事賠償不會因為人去世就消失,律師解釋得很清楚,鄧某某留下的遺產,比如存款、房子、車子這些財產,繼承人要在實際價值范圍內負責賠償李某的修車費和拖車費這類直接損失,如果繼承人確實沒拿任何遺產,還書面聲明放棄繼承,那就可以不賠,但如果他們實際住著鄧某某的房子,或者用過他的銀行卡,哪怕嘴上說放棄,法院也可能認為不算數,照樣讓他們承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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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在事故處理中是很重要的一環,如果鄧某某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會在限額內先向李某賠付,超出部分再由遺產承擔,關鍵在于他是否投保以及保額多少,雖然大綱沒有明確說明,但現實中很多人只買交強險甚至不買任何保險,如果既無保險又無遺產,李某的損失就難以得到補償。
網上流傳的那段視頻里,剎車聲聽得挺清楚,但這不代表前車就有問題,官方通報從沒提到李某要負責,也沒說他急剎車、變道或者車子壞了,整個調查一直針對鄧某某,沒有往別的方向去查。
最近這類事挺多,廣州有人半夜飆車撞死了自己,杭州也有網紅改裝車夜里撞上護欄人沒了,結果都一樣,人走了,刑事不追究了,民事賠償只能靠留下的遺產來填,普通人看到這些,難免會想,要是死者家里有錢,遺產多,賠得起,要是窮人家的孩子,什么也沒留下,對方的損失就真的打了水漂,法律上講程序公平,但現實里,誰手上有東西,誰才能談賠償。
臨近春節,交警拿這個案子來提醒大家,告訴人們不要冒險開車,這話說得有道理,但光是勸人小心,卻解決不了賠償的問題,總讓人覺得心里不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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