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辦公室處理文件,收到上級發來的關于2025年暑假的相關文件,兩個月的暑假到來的時間,已經開始進入了倒計時了。我雖在機關不能享受寒暑假,但是仍然在教育行業,關于老師的寒暑假,就像嘮叨這么一下。
在社會輿論場中,總有一些聲音對教師享有寒暑假表示質疑與不滿,認為教師休長達三個月的寒暑假是 “特權”,甚至將其與 “清閑”“不勞而獲” 等負面標簽劃等號。
然而,這些觀點既缺乏對教育工作本質的深刻理解,也忽視了法律賦予教師的正當權益,更罔顧教師在寒暑假期間依然忙碌的事實,實為偏見與誤解的產物,亟待予以澄清與駁斥。
從法律層面來看,教師享有寒暑假期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明確保障的合法權益。第七條第四項清晰規定,教師有權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這一法律條文絕非隨意設定,而是國家基于教育行業的特殊性與教師職業的重要性所做出的制度安排。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承擔著教書育人、傳承文明的重任,其工作強度與精神壓力遠超常人想象。
給予教師寒暑假,本質上是對其高強度工作的合理補償,是保障教師休息權益、維持教育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舉措。若否定教師的寒暑假權利,實則是對法律尊嚴的漠視,是對教師合法權益的侵害。
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寒暑假存在的必要性。學校教育具有明顯的周期性,寒暑假期與教學計劃緊密相連,是教學節奏調整與知識鞏固的重要階段。
學生需要假期進行身心放松與知識沉淀,教師同樣需要這段時間進行教學反思、課程設計與自我提升。每一堂精彩的課程背后,是教師無數個日夜的備課與鉆研;每一次教學質量的提升,離不開教師在假期中參加的繼續教育與培訓。
此外,教育并非局限于課堂,家校溝通、學生心理輔導等工作貫穿全年,寒暑假也不例外。教師需要利用假期與家長溝通學生成長情況,關注學生假期生活狀態,預防各類安全問題,這些工作同樣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
將教師的寒暑假簡單等同于 “無所事事” 的休閑時光,無疑是對教育工作復雜性與專業性的嚴重低估。
那些質疑教師寒暑假的人,往往只看到表面的假期時長,卻選擇性忽視了教師日常工作的超長負荷。在學期內,教師不僅要完成課堂教學任務,還要批改作業、組織班級活動、處理學生矛盾,加班備課至深夜更是家常便飯。
據調查,許多教師日均工作時長超過 10 小時,遠超法定工作時間,且周末、節假日也常被各類工作事務占據。寒暑假對于教師而言,是修復身心疲憊、補充知識儲備的寶貴時期,是為新學期教學工作積蓄能量的必要緩沖。
若剝奪教師的寒暑假,強迫其全年無休高強度工作,不僅會嚴重損害教師的身心健康,更會導致教育質量下滑,最終影響學生的成長與發展。
此外,教師作為普通公民,同樣享有自由支配個人時間的權利。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下,教師有權在寒暑假中放松身心、陪伴家人、提升自我。
旅游、聚餐、陪伴孩子等活動,不僅是教師緩解工作壓力的方式,更是其追求美好生活、實現個人價值的體現。
社會不應以 “道德綁架” 的方式,要求教師放棄個人生活,將全部精力投入工作。尊重教師的假期生活,實則是尊重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
社會對教師寒暑假的誤解,根源在于對教育行業的認知偏差與刻板印象。消除這些誤解,需要加強教育宣傳,讓公眾了解教師工作的真實狀態;需要完善教育評價體系,客觀衡量教師的工作付出。
更需要全社會樹立尊重教師、重視教育的良好風尚。唯有如此,才能為教師營造寬松的工作環境,保障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教師的寒暑假,是法律賦予的正當權益,是教育規律的必然要求,是教師職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那些無端質疑與反對的聲音,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讓我們以理性與客觀的態度看待教師寒暑假,給予教師應有的尊重與理解,共同為教育事業的繁榮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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