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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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當前全球最主要的戰斗機生產商之一,成飛的FC-1、殲-10和殲-20各自在低、中、高檔戰機中占據一席之地,其中殲-20是當前已經服役的戰斗機中性能最為優異的機型,殲-10C則是僅有的對“四代半”戰機同代戰機具有實戰戰績的機型。考慮到成飛與成都飛機設計所聯合研制的第六代戰斗機已經首飛,該集團未來仍將引領戰斗機的發展方向。
沈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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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飛是我國歷史最為悠久的戰斗機生產機構,其生產的殲-8系列是我國第一款自行設計制造的超音速戰斗機。在獲得蘇-27的生產資質后,沈飛以其為基礎進行技術升級,先后投產了殲-11、殲-15和殲-16,比起蘇霍伊本廠的設計在技術水平上更勝一籌,特別是殲-16是當前綜合性能最好的“四代半”戰斗機。而殲-35的投產,使沈飛成為具有第五代戰斗機生產能力的航空工業企業,六代機的首飛則讓沈飛繼續在全球戰斗機生產企業中保持龍頭地位。
洛克希德·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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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馬的軍機部門由原洛克希德和原通用動力軍機分部(以及更早的康維爾)合并而來,前者最著名的作品就是F-104“星”,后者則以F-111戰斗轟炸機著稱。兩者合并前,通用動力完成了F-16的設計并投產,合并后洛馬繼續對其進行改進,使其成為目前最成功的第四代戰斗機。
波音/麥克唐納·道格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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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音的軍機部門繼承自合并前的麥克唐納·道格拉斯,而說起麥道的經典機型,自然是承包了美國空軍兩代主力的F-4“鬼怪”和F-15“鷹”。這兩種重型戰斗機是美式作戰飛機的典型代表,與同代其他機型相比在航程和載彈量指標上比較突出,升級余地也比較大。
蘇霍伊航空軍工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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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蘇-27是當代戰斗機的設計典范之一。這種體型龐大卻十分靈活的戰斗機真正做到了作為飛行平臺和作為武器平臺的統一,其超群的過失速機動性令人印象深刻,而該機眾多的改進型號也充分證明了其在平臺設計上的優秀和旺盛的生命力。
米高揚·格列維奇設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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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時代的米格設計局曾風光無二,從米格-15時代開始的壟斷地位難以動搖,米格-21的全球擴散讓米格戰斗機成為蘇聯武器的代名詞,米格-25則塑造了高空高速的不朽傳奇。然而,到米格-29時代,這種輝煌隨著蘇聯解體戛然而止,米格-29不但未能米格如同蘇霍伊一樣獲得顯著的經濟利益,反而在實戰中屢次折戟沉沙,最終米格公司也難逃難以為繼的命運。
達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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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索是法國最主要的航空工業企業,也是法國空軍最主要的供應商,其最著名的產品莫過于“幻影”系列戰機。從“幻影”Ⅲ到“幻影”4000,達索在戰斗機領域展現了其鮮明且極具辨識度的設計風格,使得“幻影”幾乎成為三角翼飛機的代表。而“陣風”戰斗機則是當前為數不多的陸海通用型戰機,盡管其戰績不盡人意,但仍然體現了達索深厚的設計功底。
BAE(英國航空航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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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當前BAE已經基本退出作戰飛機設計的“一線”行列,但在冷戰時期其成就不可謂不深厚。BAE曾經參與過“狂風”戰斗轟炸機的設計,而該公司設計的EAP技術驗證機,則是“臺風”戰斗機的直接前身,并也參與了“臺風”戰斗機的研發。
薩伯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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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伯集團是瑞典航空工業的“獨苗”,其研制的J-35“龍”、JA-37“雷”、JAS-39“鷹獅”三款戰斗機不僅是瑞典空軍自冷戰時代至今的三代主力機型,同時也向多個國家推銷出口。尤其是JAS-39,作為唯二成功推向國際市場的第四代輕型戰斗機,該機已經是多個國家空軍的主力機型。
IAI(以色列航空工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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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I的戰斗機包括“幼獅(Kfir)”和“獅(Lavi)”。前者以“幻影”5為基礎,通過換裝J79發動機、改換性能更好的機載設備、適配種類更多的機載武器和增設鴨翼等手段實現比“幻影”3/5系列更好的作戰能力。后者則是第一款由亞洲國家研制的第四代戰斗機,雖然未能投產裝備,但對于一個小國來說能研制具有如此水平的戰斗機仍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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