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記耳光,兩次盜竊,三次欺凌——當這些行為由未成年人實施時,法律終于不再束手無策。
2025年7月,某地三名未成年人(劉某甲15歲、彭某某14歲、劉某乙13歲)在公園圍毆一名14歲女孩的視頻在網絡傳播。視頻中,受害者被連續扇耳光、踢打,施暴者還囂張威脅:“報警也沒用,我們未成年!”
依據現行法律,警方對三人作出不同處理:劉某乙因不滿14周歲,僅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劉某甲、彭某某雖已滿14周歲,但因屬初次違法,未被拘留,僅被送至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
![]()
近日,一則未成年女孩在校外被毆打的視頻在網絡傳播。8月4日,四川江油警方通報稱,7月22日,劉某甲(女,15歲)因與賴某某(女,14歲)發生矛盾,遂邀約劉某乙(女,13歲)、彭某某(女,14歲)對賴某某進行罵、威脅和毆打。毆打造成賴某某頭皮、雙膝等多處挫傷,經鑒定為輕微傷。 霸凌事件發生在暑假,地點為一樓房的無人區域。也就是說,在脫離了學校管理的隱蔽地帶,施暴者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受害者進行霸凌。“又不是沒進去過”“進去過好多次,20分鐘就出來了”,很難想象,幾個花季女孩會對同齡人殘忍施暴,在此過程中竟口出狂言,事后還將視頻公之于眾,既對受害者進行二次傷害,又暴露了其法律意識淡薄。 這起事件暴露了家庭、學校、社會多重防線失守,應引起高度重視。家長在假期需格外留意孩子動態,保證孩子身心安全;校方無疑要承擔主體責任,應加強法治和生命教育,開展預防犯罪教育,增強未成年人法治觀念,對“問題學生”重點關注,及時接受社會反饋。這起事件雖然發生在校外,但根源在于學校日常的反霸凌機制運行不暢,相關教育落實不到位。未成年人實際生活的社區及網上沖浪的社交平臺,都應留意“隱蔽的角落”,加強監管,掃清安全死角。 防范未成年人霸凌不能存在脫管地帶,家長、學校、社區等力量在不同時期可及時補位、合力筑牢保護網,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轉自:現代快報
![]()
從“以教代罰”到“懲教結合”,新法關鍵變化解析
![]()
新舊《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比
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2013年施行)第十二條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明確: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依法執行行政拘留;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法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同樣可執行拘留。”
新法的核心變化在于:
降低拘留門檻:14-16周歲未成年人若存在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或一年內二次違法,將面臨行政拘留。
強化懲戒與教育并重:對惡性行為施加實際懲罰,同時保留矯治教育措施,避免“一放了之”。
明確“情節嚴重”標準:例如持械傷害、造成輕傷、網絡傳播暴力視頻等,均可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
本案中,劉某甲(15歲)、彭某某(14歲)的施暴行為符合“情節嚴重”:
暴力程度:持續毆打、逼迫跪地、拍攝視頻上傳網絡,造成廣泛社會影響;
主觀惡意:施暴者言語挑釁(“又不是沒進去過”),顯示對法律缺乏敬畏;
后果惡劣:受害者多處挫傷,心理創傷需長期干預。
若按新法處理,劉某甲、彭某某將面臨行政拘留+矯治教育的“雙重懲戒”,而劉某乙(13歲)仍需依賴監護人管教。新法實施后,類似事件中“年齡小就免責”的漏洞將被填補,施暴者需直面法律后果。
![]()
2026年1月1日的新法實施,或將重塑公眾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認知。但法律的威懾力不僅在于嚴懲,更在于全社會形成違法必究的共識。新法的修訂體現了立法者對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深刻反思——既要通過適度懲戒打破“年齡小就免責”的錯誤認知,也要通過矯治教育為失足少年提供回歸正途的路徑。我們始終主張:法律的溫度不應被“縱容”誤解,而應成為守護公平正義的利劍。唯有家庭、學校、司法機關和社會各界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遏制未成年人暴力,讓受害者不再沉默,讓施暴者為其行為承擔應有后果。
![]()
![]()
![]()
▌專業領域
行政法
▌執業領域
石祥帥律師,人民大學民商法碩士。自2014年以來先后工作于北京市屬國有企業、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北京華資律師事務所。
熟悉掌握行政法、民商法等法律法規。執業以來辦理過大量的行政訴訟案件和民商事案件,擁有豐富的行政訴訟經驗和企業法律顧問經驗。擅長處理各類行政糾紛和民商事糾紛,尤其擅長從總體上把控案件,為案件量身制定訴訟策略,從細節上分析和解決案件,結合案件情況靈活改變訴訟策略。
對待案件的態度是少而精,專而深,嚴格要求自我,遵守職業道德,認真負責地處理好每一起案件,得到當事人的高度認可和評價是辦案的根本宗旨。
▌代表性案例
▌遼寧省鐵嶺市集體土地行政強制糾紛
▌河南省焦作沁陽市集體案件行政強制糾紛
▌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房屋拆遷糾紛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土地強制糾紛
▌江蘇省徐州新沂市房屋拆遷糾紛
▌山東省菏澤巨野土地行政強制糾紛
▌青海省格爾木市房屋拆遷糾紛
▌湖南省長沙縣集體土地強制糾紛
![]()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