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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書店、云服務、kindle、飛輪效應,最初的想法都不是來自貝佐斯。
最近在研究亞馬遜,驚奇地發現,亞馬遜幾個核心業務的起源,最初都不是來自貝佐斯,包括一開始的網上書店、云服務、kindle,甚至著名的飛輪效應。
但貝佐斯的特質決定了亞馬遜做成了這些業務:第一,他本身能力足夠強,26歲加入當時華爾街頂尖的量化基金公司,并在兩年后成為最年輕的副總裁,可見一斑。第二,他能夠一眼看穿本質、看到未來,并整合團隊付諸實踐。第三,迭代快,在“用戶第一”的理念下,亞馬遜的業務持續迭代,早已不是當初的網上書店。
下面是幾個故事,現在看起來仍頗具傳奇色彩,也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貝佐斯和亞馬遜。
1、亞馬遜的最初想法不是貝佐斯的靈光一現,而是蕭氏公司高管的討論中醞釀出來的。
1990年,26歲的貝佐斯加入蕭氏公司,很快成為最年輕的副總裁。蕭氏公司是華爾街最早從事量化交易的公司之一,創始人David E. Shaw也是傳奇人物,先后經歷哥大計算機系的教授——摩根士丹利自動化交易副總裁——蕭氏公司創始人、量化之王,2001年后專注于科學研究,又成為美國科學院院士。
1994年,當互聯網的機遇來臨時,David認為公司的獨特定位可以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優勢。他開始定期和公司高管討論,其中就有貝佐斯,當時他們有幾個超前的商業計劃:1、向用戶提供帶有廣告宣傳性質的免費電子郵件服務——這是今天的Gmail和Yahoo郵箱的前輩。2、網上交易股票和債券的平臺,1995年他們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專門做這個,幾年后把它賣給了美林。
David和貝佐斯還在醞釀另一個想法,他們把它稱為“網羅天下所有商品的商店”(the everything store)。那時,蕭氏公司的幾位高管認為,創建“萬貨商店”的想法非常簡單:互聯網公司是顧客與制造商之間的橋梁,世界上所有的產品幾乎都能買到。貝佐斯對這一想法非常感興趣,但因為此時蕭氏公司已經有前面兩個計劃,David都深度參與,貝佐斯認為需要單獨成立一家公司,于是他找David說了離職創業的想法。戴維說,他理解貝佐斯的這一設想,并對此給予充分肯定——因為他當初離開摩根士丹利時也有同樣的經歷。
(有這樣的老板,也是貝佐斯的幸運之處。)
2、亞馬遜早期的業務模式缺乏技術含量,勝在迭代迅速。
剛成立的亞馬遜網上書店業務,非常原始:顧客下單買書,亞馬遜再去銷售商那里訂購,書將在幾天內到貨,然后轉寄至顧客手中。有時,公司會花一周時間才能把書送到顧客手里。而亞馬遜能賣出去的核心原因有兩個:定價便宜、能寄到沒有書店的地方。
但接下來的幾個措施,讓亞馬遜業務量飛漲。1)貝佐斯讓所有員工寫書評,這可能是當時最早的互聯網社區了,第一個書評竟是華裔的書;2)亞馬遜發布了暢銷書榜單,這激起了出版商、作者的關注;3)當其他網站把顧客鏈接到亞馬遜來購書時,將收到8%傭金,聯合營銷的創舉,使亞馬遜把它的觸角伸到各個網站,以在競爭來臨之前確立自己的地位。
3、亞馬遜著名的飛輪效應,來自于《從優秀到卓越》作者柯林斯的啟發。
在2001年互聯網泡沫破滅后,亞馬遜進入經營困境。一次,亞馬遜邀請了管理專家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來介紹他即將出版的《從優秀到卓越》一書,他對亞馬遜的高管說:“你必須了解公司在哪一方面應該做到更勝一籌。”
通過借用柯林斯對飛輪效應(flywheel)和自我強化(self-reinforcing)所下的定義,貝佐斯與其助理團隊描繪了公司步入良性循環的前景:以更低的價格來吸引更多的顧客,更多的顧客意味著更高的銷量,也會把銷售商更多地吸引到網站來。這也會使亞馬遜從固定成本中賺取更多的利潤,如物流中心和運行網站的服務器,更高的效率會使價格進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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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亞馬遜云業務的起源,來自于一個計算機圖書的出版商Tim。
由于業務合作,Tim和貝佐斯很早就認識,2000年初,Tim認為亞馬遜是一個過于孤立的網站,希望能夠提供銷售數據,例如讓出版商跟蹤各種潮流、并幫助他們決定以后出版什么,貝佐斯起初沒有考慮。
直到2002年,兩件事改變了貝佐斯的想法:其一,貝佐斯一直想證明亞馬遜是家技術公司,而非零售公司,在和谷歌競爭搜索技術期間,亞馬遜內亂不止,很多技術人才跳槽到了谷歌,貝佐斯亟需突破。其二,Tim展示了他自己開發的一個工具,可以抓取亞馬遜網站上,他出版的圖書和競爭對手的圖書排名,他告訴貝佐斯“企業需要考慮的,不僅僅是自己能從新技術中得到什么,還應該讓別人從新技術中獲利”。貝佐斯立即意識到網絡開放的價值,這就是互聯網時代的電力。幾個月后,他邀請了所有企圖破解亞馬遜系統的開發商,正式宣布了AWS業務,之后發展為提供存儲、數據庫、算力等基礎設施。
關于AWS的來源,另一個廣為流傳的版本被內部人員否認了。一些人認為亞馬遜的零售業帶有季節性——在旺季的幾個月里欣欣向榮,因此可以在淡季出租公司里多余的計算機容量。如果這種解釋屬實,那么亞馬遜就要在每年旺季把開發商從服務器里踢出去。
5、催生貝佐斯推出kindle出的,是蘋果的iPod。
2003年初,亞馬遜找蘋果談合作音樂分銷,遭到喬布斯的拒絕,喬布斯想要一個連貫并易于使用的體驗,可以在蘋果自己的系統進行,而不需要第三方。然后在4月,蘋果推出iTunes音樂商店,在短短的幾年間,蘋果接二連三地超越了亞馬遜、百思買和沃爾瑪,主宰了音樂業務的市場,也搶走了亞馬遜的音樂CD業務。
這給了貝佐斯危機感,如果書籍和音樂一樣數字化,亞馬遜必須有自己的硬件。雖然由于技術限制,當時的電子閱讀書市場已經被用戶拋棄。他給這項新業務負責人的指令是:你的工作就是干掉自己的生意,讓所有賣紙質書的人失業。
注:以上故事來自《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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