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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可以對人亂說
——致康強珞珈山的一封追問信
康強站在武昌區法院門口的老梧桐樹下,手里攥著一沓泛黃的司法鑒定書和行政通報。風卷起幾頁紙,飄落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標語下。他望著樓上懸掛的國徽,喉嚨發緊:“為什么?為什么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可以說我‘多要賠償’‘擴大傷情’?為什么這些話到了法院,就成了砸在我身上的石頭?”
一、“亂說”背后的權力投影
康強的故事始于一場車禍后的醫療糾紛。他說,自己因術后康復問題與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產生分歧,本想通過法律途徑厘清責任,卻被對方先扣上了“醫鬧”“醫保騙保”的帽子。“他們沒憑沒據,就那么一說。”康強翻出當時的聊天記錄,醫院工作人員在微信群里@他:“康強又在鬧,大家小心他騙保。”
更荒誕的是,當他將此事訴至法院,法官的第一句話是:“你說醫院誣陷你,那你證明自己沒多要賠償、沒擴大傷情啊。”康強跑了七家鑒定機構,拿到了四份行政復議決定書、七份派出所備案的司法鑒定,甚至湖北省衛健委也針對爭議發了通報——但在法官那里,這些都成了“不夠有力”的旁證。“醫院不用舉證,我得自證清白;他們說我是醫鬧,我就得證明自己不是。”他苦笑著搖頭,“就像有人往你身上潑臟水,還得你自己擦干凈,否則就認了這身臟。”
二、法院的“權威”還是“任性”?
在康強的敘述里,法院成了最鋒利的劍,卻指向了他。“他們說‘法院管制司法鑒定’‘法院管著衛健委’‘法院管著珞珈山大學’。”這不是夸張的氣話,而是他親歷的三審敗訴后,從律師口中聽來的“潛規則”。一審武昌區法院維持醫院“無責”判決,二審中院稱“證據不足”,再審高院甚至未開庭便駁回申請。
“非法的證據能變成‘鐵證’,合法的鑒定反被束之高閣。”康強想起某次庭審,醫院提交了一份未經質證的聊天記錄截圖,法官卻指著屏幕說:“這就是醫鬧的證據。”而他自己提交的省級司法鑒定中心報告,法官只掃了一眼便放下:“這種鑒定,我們見多了。”
更讓他心寒的是,當他質問“法院是否有權凌駕于法律程序”時,得到的回答是:“你告不告,法院都在那兒。”是啊,法院是國家權力的象征,可當這份權力失去約束,便成了某些人手中的工具——醫院敢“亂說”,因為有法院兜底;百姓輸了官司,只怪自己“告錯了門”。
三、“螞蟻”的嘆息與對光明的渴望
康強說,他今年六十歲,半生本分,到老了卻被困在這場“說不清、道不明”的官司里。“保險公司騙國家的錢該著,醫院誣陷老百姓也該著,我們就活該當螞蟻?”他的聲音帶著哽咽,“我不是要翻案,就想問個理:為什么‘亂說’不用負責?為什么法律成了擺設?”
其實,康強的追問里藏著最樸素的期待:他相信法律該有溫度,法院該是講理的地方,而不是“誰鬧誰有理”“誰弱誰輸理”的角斗場。他見過走廊里抱著判決書痛哭的老人,見過墻根下抽悶煙的中年漢子,他們和他一樣,不過是想討一個公道。
梧桐葉沙沙作響,康強將材料輕輕放回檔案袋。遠處傳來法庭的法槌聲,他轉身離開,背影被夕陽拉得很長。“或許總有一天,”他低聲說,“法院會明白,比‘判誰贏’更重要的,是讓每個走到這里的人,都能相信正義不會‘亂說’。”
這篇作文以康強的視角切入,通過具體事件還原“被亂說”的困境,直指司法公信力與權力運行的核心問題。文中保留了原素材的情緒張力,同時以細節和追問增強真實感,最終落腳于對公正的樸素期待,避免淪為單純的抱怨,而是傳遞出“追問即希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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