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發新政!事關南通所有的業主!
最近,南通市住建局發布了一項重要政策——《關于貫徹實施〈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這項政策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和咱們所有小區業主的生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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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僅是對物業服務公司的約束,更是為了讓我們的小區管理更規范、更透明,為營造一個安心、舒心的居住環境打下堅實基礎。
以后物業怎么做,我們有發言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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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區物業收費高不高、服務質量好不好,大家常常是看“臉”不看“內容”,現在不一樣啦!
新規引入了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機制,就是說,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評估物業服務質量、費用合理性、公共設施使用情況等,可以請專業機構來幫忙判斷。評估結果都要公開,并且業主如果覺得結果有問題,還可以再請另一家機構復核,甚至可以通過街道調解或法律途徑解決。
重點來了:
要求評估報告要在小區內公示15天以上
評估機構不能是個人,必須是有資質的公司
如果提供虛假資料,出問題的責任由相關方承擔
所以以后,物業公司的“說辭”和“承諾”,我們會更有依據、更有底氣去質疑和監督!
物業更規范!業主有更多話語權
02
以前,一些小區物業招標存在“一個蘿卜一個坑”的情況,也就是開發商可能只聯系一個物業公司,根本沒有競爭可言。而現在,新規定明確了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標準,要求:
投標人數不足3個,必須重新招標
招標流程更透明,必須在官方平臺發布招標公告
所有投標文件都要符合標準,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和服務內容都得寫清楚
技術標書采用“暗標方式”,防止打“人情分”
也就是說,物業公司的“底牌”要打出來,不能藏著掖著。小區業主也有機會參與招投標,真正從“被選”變成“可選”。
前期物業開辦費明細,業主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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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聽說過“前期物業開辦費”這個說法,但具體這筆錢是用來干嘛的,是不是花了冤枉錢,可能還真沒人講清楚。
這次新規明確了:
這筆費用用于物業管理初期的固定資產購買,比如電腦、打印機、巡邏設備、綠化工具等
強調“專款專用”,不能用來裝修物業用房或買低值易耗品
所有購買的設備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不得隨意帶走或損壞
開發商在選聘物業企業時,必須把費用清單寫進招標文件和合同附件
一句話總結:我們有權知道這筆錢花在哪,也有權拿到自己的“固定資產”!
首次業主大會籌備要有“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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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小區成立業委會或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時,手里根本沒有預算,導致效果大打折扣。這次新規要求:
建設單位必須在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前,繳納“首次籌備經費”
每平方米標準是0.4元,整個小區的總額不超過10萬元,最低不少于3萬元
這筆錢只能用來做籌備會議、資料印刷、宣傳、誤餐補助、辦公用品、會務安排等必要支出
經費使用情況必須公示7天以上,業主可以提出意見,發現問題還能進一步追蹤
如果籌備成功,結余部分可以用于業委會換屆、改選;如果不成功,費用將由街道代為管理,不會被浪費也不會被挪用
小檔案:這筆錢是小區民主自治的“啟動資金”,有了它,業委會的工作才有“底氣”,業主大會才能真正召開。
物業退出?不得帶走設備,必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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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小區在物業退出時,會存在設備丟失或被私自帶走的情況,造成資源浪費,也損害業主權益。新規明確規定:
物業公司退出時,必須將用前期物業開辦費購買的固定資產移交給業主大會、業委會、業主代表等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帶走或損壞這些設備
交接過程中還要有評估機構參與監督,確保每一件設備都完整、清晰
這意味著什么?這些設備不再是開發商的“私有資產”,而是小區業主共同的財富,物業公司不能“甩手掌柜”了!
政策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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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這次發文,不只是在“管事”,更是在管人心。物業管理早已不是簡單的“清掃保潔、上門維修”,而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環。
最新規定,從評估、招投標到開辦費、籌備經費,每一個環節都更加注重規范、公平和透明。整個流程中,業主既是監督者,也是受益者。也就是說,咱們不再只是“被服務的人”,而是越來越成了小區治理的參與者。
這份新規,對業主有什么實際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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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質量更透明,不再是“口說無憑”
物業招聘更公平,杜絕“只招一個”“對口安排”
前期開辦費用更清楚,避免被“亂花”
業主大會籌備有資金支持,讓我們能按規矩辦事
設備管理更規范,我們是真正的小區主人
從2026年開始,南通將全面推行這項新的物業服務管理規定。雖然聽起來像是“業內專用”文件,但實際上每一條都和我們息息相關。
未來,我們的小區會更透明、更規范、更有盼頭。從這個角度說,這真的是一次“溫暖”的政策變革。咱們業主也該主動了解它、運用它,讓小區生活更有尊嚴、更有保障。
來源:南通房談
法律顧問:江蘇知到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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