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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前兩年都是同一個英語老師。她的名字叫孟慶娟。那時,我們十二三歲的年紀,她不過比我們大十二三歲吧。但從那時的眼光觀之,她作為老師是相當穩重而成熟的。
不像我們這一茬,也可能是身在其中的緣故,總覺得自己不那么成熟和穩重,兩相比較,自愧弗如。
因為是人生中第一位英語教師,所以具備啟蒙的意義,而這個啟蒙對自己來說又具備另外的意義,因為真的有茅塞頓開之效。在多年之后,再次回望,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最深的印象是她講述自己的病,因為罹患腦膜炎,差點沒有搶救過來,于是,差點見到馬克思就成了她的標志。而當初卻真實沒有聽懂這句話的意思。因為她是這樣一個人,一個從死亡線上回來的人,生命便更加珍貴吧。
她的教學相當有效,帶領著一班和二班的學生們。她的手段還是比較嚴厲的,盡管很少用在我身上,從眼神中便可以讀懂其中的深意。每次都檢查作業,背誦是家常便飯,每次都能順利通過,盡管當時不是很懂其中的意思,頗有些死記硬背的嫌疑。但效果卻是明顯的,如果不是死記硬背,便沒有后來的融會貫通,這猶如對詩詞的要求一樣。
最初,根本不會音標。原始的做法在我的身上上演,于是乎,用漢字標注音標也。我發現很多同學的書都是如此的。一直到看到另外一個同學的書,竟然沒有如此標注也能夠學的很好。那一刻,我才開始學習音標,恍然大悟般明白過來。
那時,李雷和韓梅梅的英語教材風靡,天天翻來覆去沒完沒了。其實,學習這事,尤其是新的語言,背誦往往是第一要素,她盡管有些嚴肅的要求卻沒有得到更多人的理解。
我記得,她叫過幾次班級里最調皮的孩子,總覺得那是她故意刁難,我不知她到底是不是如此,應該不是吧。但對于那個孩子來說,是不是一種煎熬呢?
在她的課上,沒有搗亂的孩子。起碼是沒有發出聲音的孩子。這里的課堂靜悄悄,也算得上是對老師的一種敬畏吧!不僅是因為這是女老師,更因為女老師也很嚴厲。
后來,英語又換了一個老師,總感覺沒有那么適應,那時初三的時刻。在教師與教師的更替之間,人往往有些懷舊,英語教師更是如此。已經適應了初中一年級和二年級的那種她的教學方式,教學口吻,以及優美的板書,那時,覺得她說的那就是普通話吧!很是標準。
再后來,到了高中,還當過一段時間的英語科代表。再再后來,大學本科,英語已經淡然,直到考研時候的奮勇爭先。再再再后來,讀研之后基本不學英語,但工作之后又考試竟然再次碰到了英語。
哎,轉了一圈,又回去了。而每次的英語考試,無疑都會想起這個老師,對那個曾經距離死亡線那么近的人,充滿由衷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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