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連云港市民諶先生向媒體反映,其于2025年9月前往贛榆區沙河鎮國土所辦理房屋土地性質證明時,該所所長莊某某借機向其借款68萬元,承諾僅臨時周轉一兩天,然而時隔近4個月,借款不僅未歸還,土地性質證明的辦理事宜也未推進。
經向莊某某,其確認自身贛榆區沙河鎮國土所所長的身份,并承認向諶先生借款68萬元的事實,但表示該借款與諶先生辦事無關,屬于普通民間借貸行為。莊某某稱,已向諶先生償還5萬元,剩余款項正在籌措中,力爭在2026年春節前還清。但目前,諶先生尚未收到剩余借款,土地性質證明的辦理也仍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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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基層公職人員是政府與群眾聯系的“最后一公里”,其言行舉止直接關乎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沙河鎮國土所所長莊某某被指借群眾辦理土地性質證明之機借款68萬元且逾期未還一事,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實則觸碰了基層權力運行的紅線,暴露出部分基層公職人員在職業操守與權力約束上的短板,更引發了公眾對基層公職人員行為邊界的審視。
從行為性質來看,莊某某的行為存在明顯的權責錯位。國土所所長作為基層自然資源管理領域的公職人員,其核心職責是為群眾辦理相關政務服務、維護土地管理秩序,而非利用辦事場景與群眾產生私人借貸關系。群眾諶先生之所以愿意出借68萬元,本質上是基于對莊某某公職身份的信任,這種信任本應是公職人員履行職責的基石,卻被異化為私人借貸的“背書”。即便莊某某聲稱借款與辦事無關,但在群眾辦事的特定場景下,公職身份與私人借貸的疊加,難免讓公眾產生“權力尋租”“借機施壓”的合理懷疑,這種模糊地帶的行為,直接消解了政務服務的公正性與透明度。
從基層治理的角度而言,此類事件折射出部分基層公職人員對權力邊界的認知模糊。基層公職人員手中的權力是公共權力,其行使必須嚴格限定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與服務對象保持清晰的公私界限,是基本的職業準則。莊某某的行為,打破了公私領域的邊界,將公職身份帶來的信任優勢轉化為私人利益的獲取渠道,不僅違背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關于公職人員廉潔從業的要求,也違反了基層單位對公職人員行為規范的管理規定。這種行為若得不到及時糾正,會形成負面示范效應,導致基層群眾在辦理政務服務時產生戒備心理,加劇政民之間的隔閡。
更為關鍵的是,這一事件損害了基層政府的公信力。基層治理的核心在于贏得群眾信任,而信任的建立源于公職人員日復一日的規范履職與廉潔自律。當群眾因辦理正常政務事項遭遇公職人員的私人借貸請求,且借款逾期未還、事項辦理也無進展時,群眾感受到的不僅是個人財產權益的受損,更是對基層政務服務體系的失望。這種信任危機具有傳導性,可能會讓群眾對其他基層公職人員的服務產生質疑,進而影響基層政策的推行與治理工作的開展。
針對此類問題,一方面需要強化基層公職人員的職業素養教育,明確公私界限與權力邊界,讓公職人員深刻認識到,公職身份是責任而非便利,必須時刻以廉潔自律的標準約束自身行為。另一方面,基層單位需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建立政務服務過程中的行為規范清單,對公職人員與服務對象的非正常交往行為進行嚴格管控,同時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對違規行為及時介入調查、嚴肅處理。此外,對于涉及公職人員的民間借貸糾紛,應建立快速核查機制,區分普通借貸與利用職權的不當借貸,既保障公民的合法借貸權益,也維護公職人員隊伍的廉潔性。
基層是國家治理的根基,公職人員的一言一行皆系民生與信任。唯有讓基層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讓公職人員嚴守公私邊界、恪守職業操守,才能筑牢基層治理的信任基石,讓群眾在政務服務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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