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爸是一名退休干部,已經(jīng)離職5年了。最近他突然被留置調查,說是連續(xù)3年,每年春節(jié)前都收了某公司100萬。但我們覺得根本不像真的。他平時也沒什么花銷,這錢怎么可能就默默“花掉了”?而且聽說那年春節(jié),他根本只收了一包“土特產(chǎn)”,怎么就成了行賄證據(jù)了?
張智勇律師解答:
這類“退休后連續(xù)收錢”的受賄案件,我們團隊確實接觸過。今天我給大家詳細分析:
這位退休人員每年春節(jié)被指控收一百萬,共三年三百萬。但問題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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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制作,僅作示意參考
一、土特產(chǎn)的重量根本對不上
當事人在筆錄中講得很細,說那一年春節(jié)確實有人送了一包“土特產(chǎn)”,大概五六斤重,還是用深色塑料袋裝的。他當時沒多想,放在儲藏間,因為那里平時就放有一些錢,有時需要就去拿點花。
但控方認定那包就是一百萬現(xiàn)金。問題是,一百萬現(xiàn)金重多少?
我們專門計算過:
·一萬元約120克
·十萬元是1200克
·一百萬是12000克,也就是整整24斤
五六斤和二十多斤,這差距不是一個“誤差”可以解釋的。這一點非常關鍵,它直接動搖了“那包東西就是現(xiàn)金”的核心證據(jù)鏈。
二、行賄人的供述本身也站不住腳
對方說這筆錢來自公司備用金,但卷宗里并無明確的財務流向、取款憑證或審批程序。沒有清楚交代資金來源,這類供述缺乏可信度,依法不能單獨定案。
三、錢的去向根本查不清
被調查人退休工資本身就比較高,平時生活很簡單,就是公園遛遛狗,沒賭博、沒炒股、沒高消費。賬面上也沒有異動。那這三年一百萬的“巨款”究竟花到哪去了?筆錄中一點都沒有交代清楚。
一個三百萬的受賄指控,如果既沒有現(xiàn)金存放證據(jù),又沒有明確消費流向,也沒有銀行流水,控方怎么就能斷定“確實收了”?這是非常大的漏洞。
四、最核心的一點:退休前沒有“約定”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
退休前與請托人約定,退休后收受錢財?shù)模瑯嫵墒苜V罪。
也就是說,退休以后收錢,如果沒有在職期間達成“回報”的約定原則上不構成受賄罪。在這個案子中,行賄人自己都沒說有“先幫后送”的約定,反而是退休后才開始交往,被調查人還到該公司做了兼職,存在提供勞務的事實。
所以,我們可以主張:這是退休后通過合法兼職關系收取的勞動報酬,且證據(jù)無法排除“勞務對價”的合理解釋。
像這種“退休后連續(xù)送錢”的案件,很多時候會被誤解成鐵證如山,但實際上從重量不符、供述矛盾、資金來源不明、消費去向缺失、法律規(guī)定要求有‘在職約定’等多個維度出發(fā),是可以做無罪辯護的。
張智勇律師團隊在處理此類案件時,特別強調細節(jié)推翻、證據(jù)拆解與法律解釋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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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zhí)業(yè)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協(xié)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xié)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shù)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視頻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詐騙、經(jīng)濟犯罪、程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于發(fā)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zhí)業(yè)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shù)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xiàn)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托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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