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成都市印發《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出五項優化舉措以規范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
《辦法》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實行“雙限”管理。具體要求包括:保租房的租金標準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既可以參考《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也可由運營單位委托專業機構評估確定,增強了定價靈活性和市場適應性。
《辦法》除了優化租金定價機制,還提出擴大彩領之家“一間房”“一張床”供給。也就是重點面向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以及農業轉移人口等群體,增加小戶型、低租金房源供給。
《辦法》還明確推行定向配租機制,區(市)縣可結合產業發展、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等需要,面向用人單位實施定向配租,并可結合實際優化準入條件,提升職住平衡水平。
根據《辦法》,申請保租房需同時滿足三項基本條件:一是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在擬申請租住的房屋所在區(市)縣無自有產權住房;三是未正在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申請天府租賃碼,審核通過后賦予有效期1年的租賃資格。
據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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