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幼兒園的《山東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合格證》于 2020 年底到期后未續辦,卻以 “托育服務中心” 名義違規招收 3—6 歲幼兒長達 5 年。在家長舉報后,當地教育部門先是默許其 “限期分流” 的緩處置方案,直至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介入才被認定為處置不當并責令重辦,暴露出基層教育監管的漏洞與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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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舉報牽出無證辦學 “灰色地帶”
2025 年,棗莊滕州家長孫倩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稱滕州市東郭鎮前村幼兒園存在非法辦學與虐待幼兒行為。她的舉報揭開了這家幼兒園長期違規辦學的冰山一角。
經調查,該園始建于 2013 年 10 月,其《山東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合格證》在 2020 年底到期后,并未依法續辦。2024 年 8 月,該園以 “滕州市滿天星托育服務中心” 名義取得營業執照,卻超范圍違規招收 3—6 歲幼兒,屬于典型的無證辦園。
孫倩表示:“從證件過期到我舉報,已經過去 5 年。這么長時間里,難道教育部門都沒有發現問題嗎?” 她對當地教育部門的監管缺位提出了強烈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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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教育部門處置引發爭議
面對家長的舉報,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最初僅督促制定 “關停方案”,計劃在 2026 年 8 月底前分流幼兒,并未立即依法取締。
棗莊市教育局在 2025 年 11 月的復查意見中,甚至認可了當地 “限期實施、穩妥推進” 的策略,稱其 “充分考慮了大多數群眾需求”。這一結論被山東省教育廳在后續復核中直接認定為 **“結論不適當”**。
山東省教育廳在《信訪事項復核意見書》中明確指出:滕州市東郭鎮前村幼兒園非法辦園情況屬實,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規定,責令停止辦園,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這一認定直接否定了棗莊市教育局的處置結論,也暴露了基層教育部門在執法中的妥協與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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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辦學為何能 “存活” 五年?
從 2020 年證件到期到 2025 年家長舉報,這家無證幼兒園為何能持續辦學五年之久?
- 監管缺位,證件到期未預警
- 幼兒園的《山東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合格證》2020 年底到期,但教育部門未及時預警或督促續辦,也未對其后續辦學行為進行有效監管。這一 “真空期” 為幼兒園違規操作提供了機會。
- 借 “托育” 之名行 “幼教” 之實
- 幼兒園在 2024 年 8 月注冊為 “托育服務中心”,但卻超范圍招收 3—6 歲幼兒,這明顯違反了托育機構的經營范圍。基層教育部門對此違規行為未及時制止,實質是默許其繼續非法辦學。
- 處置拖沓,以 “維穩” 代替執法
- 在家長舉報后,當地教育部門沒有立即依法取締,而是采取 “限期分流” 的緩處置方案。這種做法表面上是 “考慮群眾需求”,實則是對違規辦學行為的縱容,反映出基層執法中存在的 “怕擔責、怕引發矛盾” 的消極心態。
省級部門介入倒逼整改
山東省教育廳在復核中直接撤銷了棗莊市教育局 2025 年 11 月 25 日作出的信訪事項復查意見,并要求其在 30 日內重新作出處理。
這一決定不僅維護了家長與幼兒的合法權益,更對基層教育部門的監管行為提出了警示:在學前教育領域,任何以 “維穩” 為名的執法妥協,都可能成為違規辦學的保護傘。
目前,棗莊市教育局尚未公布重新處理的具體方案,但公眾已聚焦后續處置的時效性與公正性。這一事件也引發了社會對學前教育監管體系的反思:如何讓基層教育部門真正承擔起監管責任,避免類似的 “無證辦學” 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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