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市場中,公攤面積是購房者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概念。在購買商品房時,購房者常常會發現實際使用的面積要小于合同上標明的建筑面積,這其中的差異便是公攤面積。
網友咨詢:
房子的公攤面積怎么算?
艾信伶律師解答:
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公用建筑面積共同組成。公攤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公攤范圍包括: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拓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將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攤面積 = 公攤系數 × 套內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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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信伶律師補充: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
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艾信伶律師
四川墨潤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從業10余年,于2010年進入法律行業從事法律研究工作,曾擔任多家大型律所高級合伙人、主任,曾為多家政府機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擅長刑事辯護、公司股權、工傷人損、婚姻家事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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