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標《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年來,隱藏式車門把手潛在的安全風險引發了全網關注,尤其是在碰撞、起火事故中對救援和逃生產生的負面影響飽受詬病。隨著相關強制性國標的發布,將有效規范汽車行業的設計、制造,提高安全性,避免潛在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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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強制性國標要求,在車輛斷電等緊急情況下,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應配置機械式車門外把手和車內門把手,在鎖止裝置處于鎖止狀態時,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如安全氣囊彈出)或動力電池熱事件(如車輛起火)等事故后,非碰撞側車門應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機械式車門把手開啟車門。如果汽車裝備的是電動式車內門把手,應同時配備機械式車內門把手。
為了防止乘員在緊急情況下無法找到車內門把手,新標準還要求,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內門把手應易于車內乘員識別,包括:車內門把手應位于無遮擋的位置,確保在乘員位置直觀可見;單個車門配置多個機械式車內門把手時,操作任一車內門把手應能直接開啟車門等。同時,每個車門的車外門把手在任意狀態都要留有充足的手部操作空間,這一空間不能小于60mm×20mm×25mm。
本文源自:金融界汽車
作者: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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