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犯罪辯護律師:從治理“開票經濟”看治稅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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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稅法和財政體制邊界,通過各種招商引資政策,包括招商協議、財政獎勵、產業扶持資金等形式,把企業在本地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地方分享部分大比例或者超比例返還給企業。這就是“開票經濟”的內涵。
“開票經濟”的危害性在于企業利用“政策洼地”開設空殼公司,成為實施逃稅、騙稅,違規獲利的手段。實際上無法達到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效果。只能造就虛假的繁榮,經濟發展數字失真,是短視自利行為。
“開票經濟”的運營模式會誘使不法企業違法開票。具體而言,第一直接憑空捏造,制造虛假交易。資金回流,開票方獲取開票費,受票方受票后違規抵扣等。第二就是借用環保、人才引進之名,虛增交易環節等。比如靈活用工平臺等平臺模式。
2025年11月28日,稅務總局發布涉稅犯罪通報。涉案企業和人員就是通過在享受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園區成立公司專門對外開票賺取開票費。
在系列涉嫌虛開、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中,有一部分犯罪就是這種利用所謂的“稅收洼地”實施犯罪活動。在利益驅使下,一批被查,又一批新發。大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態勢。
一、源頭治理的必要性
治標不治本,無法遏制犯罪源頭是造成大量涉稅案件持續發生的原因。因此,從源頭上治理才是根本。
比如,在某些園區的所謂環保企業,典型的就是廢舊物資回收。此類企業類似于農產品收購發票,反向開票、自開自抵。如此操作,也會形成虛開等犯罪的源頭。
這些情況需要綜合看,實體企業開展生產經營過程中,直接從農戶手中采購,取得農產品收購發票本應抵扣9%或10%的進項。但是,有些地方要求這類發票只能在省內或市內循環。由此造成虛開的假象。比如省外采購索取的發票本應當抵扣,但基于此類發票只能從省內或者市內的開票主體取得的要求。于是就出現虛開的假象,將本來真實的交易改造成虛假交易。這些做法在當下問題不大,因為當時的主管部門都是知道的,而且是默許的。
但是,時過境遷,數年以后案發的,企業就無法自證清白。尤其是開票的農戶根本沒有銷售基礎,而實際上銷售的農戶又散落各處,即便找到也可能無法還原事實,更甚者絕大部分是無法搜集此類證據。
對于此種情況,就應當從一開始規范。這個規范不僅僅是企業,也包括稅務機關,做到正本清源。
二、“開票經濟”所涉犯罪分析
先說富余票的事。開票企業制造虛假交易將發票開出去,但因為開了票,其必須申報繳稅,如此以來,開票企業自然產生稅負。這都不是事,重要的是這些稅負通過財政返還等方式沖抵。這是一種形成富余票的方式。還有就是零售企業銷售時,買受人一般不索要發票,由此累積形成富余發票。
凡事都有源頭,虛開源頭就在于開票方有應對沖抵稅負的辦法和途徑。這些富余票進入發票系統流轉,就會造成稅款流失。這是根本原因。
開票方專門成立空殼公司開票,其目的就是賺取開票費,但實質上侵害的是稅收征管秩序、發票管理秩序,更造成了稅款損失。因此,開票方有非法出售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巨大風險。
受票方取得發票后就是用于抵扣進項或者沖抵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就看其客觀上有沒有超出應納稅義務范圍的情況。如果在應納稅義務范圍內,是逃稅的心態,超過范圍的就是在騙取稅款。前者是逃稅罪,后者就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風險。
三、認定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應當慎重
利用稅收洼地開票的情況確實危害了稅收秩序和稅收安全。但是,并非所有的開票方都要以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
非法出售確有爭議,核心在于空白發票之爭。但最高院發布典型案例后,又有新變化。就是在空白發票已經成為歷史的情況下,暴力虛開被作為非法出售處理。
什么意思呢?就是開票方利用網絡等方式開票,廣撒網,來者不拒,肆意開票。這種情況作為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理。除此之外的情況,不應當按照該罪名論處。
如果開票方篩選受票主體,而受票方又是有真實交易的。此種情況就與前述情形的嚴重性完全不同。如果考慮虛開發票罪就更能體現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實現罪刑平衡。如果一概而論,開票方就會破罐子破摔,反倒是逼著它走向更嚴重的犯罪。
四、拉長交易環節的定性
增值稅是流轉稅,最終消費者不能抵扣。如果有中間商加入,從油站購油后再銷售。這種情況下,中間商取得發票,消費者不需要發票,由此形成了富余票。中間商就以“出售”此發票賺取開票費。
這種模式有被司法解釋認定為虛開的風險,即“對依法不能抵扣稅款的業務,通過虛構交易主體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情形。
問題是這種方式屬不屬于虛構交易主體呢?個人認為不能僅從貨物交付環節審查。因為很多消費者通過中間商購買油卡,直接去加油站加油,這種情況下不能因為沒有貨物流而定虛開。
世事經緯萬端,具體案件具體分析。但治罪的規則和邏輯不能變。比如在前述情形中,終究需要考慮是否為騙稅,有無造成稅款損失。如果因增加了交易環節但增加了稅收,顯然不能認定為犯罪。
“開票經濟”不僅危害國家稅收,也會造成虛假投資數據,虛假的GDP的假象。數據背后的一切可能都是虛假的。因此,從治理“開票經濟”看,不僅僅規范了地方的招商引資政策。而是讓發展經濟回到正規道路上來,當然順帶著也從根源上治理了稅收犯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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