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夫婦駕駛無牌無證無保險的 “老頭樂” 闖紅燈,與正常行駛轎車相撞致自身多處骨折,反向索賠 70 余萬元。2026 年 2 月,虹口法院審理后按責任劃分,判決被告方合計賠付 36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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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12 日清晨 7 點多,上海虹口區某路口正值早高峰前的車流過渡期。72 歲的沈大媽駕駛著一輛未登記上牌的紅色 “老頭樂”,載著 75 歲的老伴黃大爺,準備前往附近菜市場買菜。這輛 “老頭樂” 既沒有行駛證,也未購買任何保險,屬于典型的 “三無” 低速電動四輪車,正是上海 2026 年重點整治的違法車型。
當時路口信號燈已切換為紅燈,但沈大媽并未減速,反而徑直駛入路口。而此時,28 歲的李小姐正駕駛公司轎車,按照綠燈信號正常通行。眼看 “老頭樂” 突然沖出,李小姐緊急踩下剎車,但距離過近已來不及完全避讓,轎車右前方與 “老頭樂” 左側狠狠相撞。
“砰” 的一聲巨響后,“老頭樂” 被撞得原地旋轉半圈,車身左側嚴重變形,沈大媽和黃大爺從座位上滑落,額頭、手臂多處擦傷,腿部傳來劇烈疼痛。李小姐趕緊下車查看,發現老兩口無法站立,立即撥打 120 和 122。醫護人員趕到后,將老兩口送往醫院,診斷結果顯示兩人均為多處骨折,需住院手術治療,后續還需長期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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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迅速介入調查。通過路口監控和現場勘查,確認沈大媽駕駛 “三無” 老頭樂闖紅燈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而李小姐在綠燈通行時未完全盡到注意觀察義務,存在次要過錯。最終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明確:沈大媽承擔主要責任(50%),黃大爺作為乘車人承擔次要責任(16.7%),李小姐承擔次要責任(33.3%)。
可讓李小姐沒想到的是,老兩口康復期間,竟一紙訴狀將她、其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 70 余萬元。“我們是受害者,轎車司機沒減速避讓,就該全額賠償!” 沈大媽的家人在法庭上辯稱。
而李小姐一方則表示,轎車完全正常行駛,事故根源是 “老頭樂” 違法上路且闖紅燈。庭審中,法院查明該 “老頭樂” 未納入上海非機動車產品目錄,無登記證書、號牌和保險,屬于禁止上路的違規車型,且沈大媽未取得相應駕駛資質,闖紅燈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結合 2025 年 12 月以來上海對 “老頭樂” 的常態化整治要求,此類違法上路引發事故,駕駛人需承擔主要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事實清楚、依據充分,予以采信。對于老兩口主張的 70 余萬元賠償,法院對合理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予以支持,對二期治療相關的營養費、護理費等,結合實際傷情及恢復情況部分駁回。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范圍內賠付 35 萬元(沈大媽 21 萬元、黃大爺 14 萬元),李小姐所屬公司賠償兩人律師費各 3000 元,合計 6000 元;李小姐因系職務行為,無需個人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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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曝光后,網友們熱議紛紛,觀點兩極分化:
“闖紅燈還反向索賠,這也太離譜了!三無老頭樂本就不該上路,老兩口自己要負主要責任。”
“轎車司機也挺冤的,正常開綠燈還要賠錢,不過法院按責任劃分也算合理,沒讓她全額擔責。”
“上海早就嚴查老頭樂了,還開三無車上路闖紅燈,這是拿自己和別人的安全當兒戲!”
“老人受傷確實可憐,但法律面前講過錯,索賠 70 萬實在獅子大開口,法院判決守住了公平。”
“老頭樂剎車性能差、車身脆,出事率本來就高,就該全面規范,不能讓違法者倒逼守法者買單。”
“雖然老人有過錯,但轎車司機多少有點觀察不周,次要責任的賠償也算是人道主義關懷。”
其實,這起案件正是上海整治 “老頭樂” 違法亂象的一個縮影。“三無” 老頭樂違法上路本就隱患重重,闖紅燈更是將風險拉滿。法院的判決既沒有縱容違法者,也兼顧了傷者的合理權益,彰顯了 “過錯與責任匹配” 的法理原則。
你覺得法院的責任劃分合理嗎?對于 “老頭樂”,你支持全面禁行還是規范管理?歡迎點贊關注,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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