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想必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資的員工正奔波于討薪的路上。
但面對討要工資,他們不得不忌憚三分。
為嘛?因為有人發明了一個時髦詞語——惡意討薪。
這年頭,離說的話術真不少,但發明“惡意討薪”這個詞,排上前三應該不是什么問題,畢竟,它太荒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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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一個詞而已,本來簡單直白的事情,卻把黑白擰成了麻花,簡直顛倒黑白。
把欠薪的惡行輕輕一把帶過,反倒把討薪的勞動者烙上一個“惡意”的印記,這是哪門子的規范維權?明明就是為資本甩鍋、給失職遮丑的頂級話術而已。
咱先從邏輯上看,你干活,老板給錢,天經地義吧。老板欠薪,是違約,更是違法,甚至明明就是掠奪,邏輯清晰吧。
老板欠薪,勞動者討薪,要回自己的血汗錢,本是法定權利,更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主張,合理合法,哪來的惡意?
但生生造出這么一個“惡意討薪”的詞出來,這畫風就全變了,因為把大家討論的焦點改了,轉移了,不再是“欠沒欠薪”,而成了“方式對不對”,似乎在傳遞一個信號,那就是只要沒跪著要錢,全都是“惡意”。
有意思的是,發明這詞的人大代表叫李寶忠。他的企業因為拖欠糾紛已被列為被執行人了,居然還好意思提議給“惡意討薪”者上黑名單。
這算是什么操作,就好比小偷指責失主,我偷是偷了,但你不能“惡意追臟”,出了事你得負責,簡直荒唐到了極點。
反觀那些辛苦打工人,居然不一留神就被貼上了標簽。其實,他們全都是走投無路的人。
仲裁跑斷腿,投訴沒人管,老板要么東躲西藏,要么轉移資產……勞動者實在沒轍,才想出一些極端辦法,無非是想要個結果。
結果呢,欠薪的沒點事,討薪的反倒成了制造麻煩者,不是要證明你該拿多少錢,而是你做了什么出格的事,這種舉證倒置的荒誕性,也就這個詞能配得上!
其實,國際勞工組織對此早有明確規定,勞動者有權用合理的方式要回報酬。但到了這兒,“合理方式”卻是個無底的洞,更沒個明確的標準,說不合理就不合理。你溫和溝通,老板當耳邊風,左耳進右耳出;你鬧點動靜,就被扣上一頂“惡意”的帽子——合著這勞動者的血汗錢,得看老板們的心情,心情好,就給點兒;心情不好,那就不給了,想討要,那就是惡意!
說白了,這個詞最毒的地方,就是它催生了畸形的生態。這導致欠薪者有恃無恐,反正也多少違法成本,你逼急了,我玩消失術;執法者也不問緣由,只盯著討薪方式。
玩到最后,居然玩出了一個無解的死局——“欠薪無罪,討薪有罪”。更為可怕的是,這個話術居然一下子火了,為嘛,資本拿來可用,簡單粗暴,一下子成了通用型模板,復制即可,現學現用。
這樣的職場氛圍,這樣的用人機制,把合理維權污名化,簡直是對勞動者的集體凌辱。
那么,真要論誰惡意,這標簽到底該貼在誰身上?顯然根源不在勞動者身上,要我說,要么是惡意欠的資本,要么是監管缺位的監管者,要么是發明這詞、顛倒黑白的話術人……
勞動從來不該被人笑話,工資更不應該被拖欠,也不應該讓勞動者流血流汗還流淚,更不應該讓“惡意討薪”這種荒誕話術隨意踐踏咱們的公平正義——這才是這世道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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