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作為中國知名民營房企,近年來頻繁出現違規被罰事件,涉及銷售違規、資金拆借、高管違法等多個方面,反映出公司在高速擴張過程中存在的合規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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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處罰:濟南違規預售被罰7000元(2026年2月)
2026年2月初,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新城控股旗下子公司濟南新城鴻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預售“槐蔭區經十一路C1地塊建設項目”地下車庫,被處以7000元罰款。該違規行為從2023年3月23日持續至11月3日,長達8個月。處罰依據為《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第四十五條,但相比類似違規行為(如青島某房企被罰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約59萬元),此次罰款金額較低。
二、重大違規資金拆借:69.7億元關聯交易(2025年)
2025年10月曝光,新城控股在2023-2024年間向關聯方新城悅服務違規拆借資金達69.7億元,未履行董事會審批和披露程序。具體操作中,新城悅服務時任執行董事楊博指示使用定制紙質審批單轉賬,規避SAP系統內部審批程序,并刪除轉賬記錄。這些資金主要用于新城控股償還到期債務及支付建筑合約款項,以確保物業順利交付。楊博因此于2025年9月30日被罷免執行董事及首席運營官職務。
三、其他近期處罰
1. 太原超建越證違法建設:2024年5月,太原新城凱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存在4項超建越證違法行為,被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處以罰款37萬余元。此前2023年11月,同一公司因類似違規被罰款6萬余元。
2. 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2025年6月,因69.7億元違規資金拆借問題,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新城控股及相關責任人采取紀律處分,公司及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被通報批評,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收到監管警示函。
四、歷史違規記錄
1. 2023年3月:公司及董事會秘書因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涉及金額12.34億元)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口頭警示。
2. 2020年8月:中國證監會對孫求生內幕交易新城控股股票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5.4萬元并處罰款130.9萬元。
3. 2020年6月: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 2019年7月:王振華因涉嫌猥褻女童被批準逮捕。
5. 2018年1月:江蘇證監局因公司未及時披露訴訟事項出具警示函。
6. 2020年9月:南京區域公司采購合約經理袁海峰等人因集體貪腐被查處,涉及金額達一千多萬元。
五、分析與影響
這些違規事件集中暴露出新城控股在以下方面的深層次問題:
1. 內控體系存在系統性缺陷
? 資金管理、關聯交易審議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顯漏洞
? 家族式管理與現代企業制度間的矛盾突出
? 創始人王振華2024年7月刑滿釋放后仍通過非正式渠道施加影響
2. 高速擴張下的合規風險
? 吾悅廣場從2019年的63座猛增至2025年的205座,平均每18天開業一座新商場
? “新城速度”導致審批環節被壓縮,出現“先上車后補票”模式
? 部分項目為趕工期采用“分期驗收”等擦邊球操作
3. 資金壓力下的違規沖動
? 2022-2024年非受限現金短債比從0.69降至0.53,短期償債壓力增大
? 為維持“零違約”記錄,不得不通過違規拆借等方式填補資金缺口
? 2025年合約銷售金額僅192.7億元,較上年暴跌52.03%,較巔峰時期縮水超九成
4. 市場影響與監管關注
? 盡管保持了公開市場“零違約”記錄,但頻繁違規損害了市場聲譽和投資者信心
? 監管部門已多次采取警示、通報批評等紀律處分措施
? 新城悅服務因違規拆借事件導致業績報告延遲刊發、股票停牌數月
新城控股的違規被罰事件反映了中國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期民營房企面臨的普遍困境:在追求規模擴張與堅守合規底線、維持生存與保障權益之間難以平衡。公司目前正通過“棄住從商”的轉型策略,收縮住宅開發業務,強化商業運營與輕資產代建,試圖構建更具抗風險能力的業務體系。然而,要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仍需在完善內控體系、加強合規管理、重建市場信任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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