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世紀早期是中國人歷史觀念發生根本性變革的時代,梁啟超及其策動的新史學在其中的作用甚巨。他以西方近世史學為圭臬,對中國傳統史觀發動的新史革命,既推動了中國史學的現代發展,也為當時尚在初創階段的中國文學史實踐奠定了重要的歷史框架。
原文 :《梁啟超“新史學”: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的框架鋪墊》
作者 |浙江大學教授 朱首獻
圖片 |網絡
梁啟超的新史思想
有清一代,經學盛而史學衰。張履祥就曾稱,史書不可不看,亦不必多看,讀史只以驗經而已。史學之此種境況招致諸多不滿,尤其是被尊稱為“中國新史學第一人”的梁啟超。及至晚清以降,外夷頻擾,救國保種之情使國人對史學態度陡然轉變,而清算中國舊史亦被提上日程,梁啟超即是始作俑者。1901—1902年間,他連續發文抨擊中國舊史,提出“中國無史論”命題,發動中國近代新史運動。總體上看,梁啟超的新史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貫徹公理和公例意識,將揭示公理、公例視作史學之靈魂。重視公理、公例是新史學與中國舊史學的本質差異。梁啟超認為,歷史背后蘊含公理、公例,史學之要務即求得之。在新史學發軔之作《中國史敘論》中,他就嚴格界分新舊史學,認為舊史家不過記載事實,新史家則必闡明歷史之因果關系。在《新史學》中,他又用斯賓塞的“鄰貓生子”之喻,強調歷史之群際代續間有內在原理,真史家自能勘破之。故此,他倡導史學尋求筋搖脈注之一全案,而非枝枝節節的零散史實。對因果律的偏愛,致使他甚至以因果思維來闡釋中國古詩,如對于《詩經·大雅·烝民》,他指出:“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則者何?因果之謂也。觀乙果可以知甲因,觀乙因可以推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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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確立進化歷史觀,清算中國舊史中的循環思維。進化論約在19世紀50至70年代傳入中國,但長期默而不顯。雖經嚴復譯介宣傳,其影響力有所擴大,但在梁啟超之前,并未對中國史學研究產生實質性影響。梁啟超對歷史本質的理解,正是從進化論出發的。他認為,進化乃史之本質,研究對象之進化,乃史學之范圍。可以說,進化史觀是梁啟超史學思想的核心。1902年,他對新史學有三個界說,此三界說中,他言必稱進化,甚至斷言進化論是取數千年舊學之根柢而摧棄之、翻新之者,并將其提升為天演公理,認為凡人類智識之現象,均可由進化之大理貫通。總之,梁啟超的進化史觀突破了中國舊史學的思維閾限,為中國近世史學開辟了新的天地。
最后,在史學方法上,梁啟超強調實證歸納與同體進化法。他尤為強調治史必當驗諸事物而有征者,故強調凡立義必憑證據,無證據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擯。除實證方法,他對西方史學的歸納法亦極盡推崇。他不僅盛譽創立歸納論理學的培根為泰西近世文明進步之“原動力”,且認為歸納法論一事、闡一理,必經積累試驗而后下斷案,故能掃武斷之弊。在歷史分期問題上,梁啟超亦有較大開創,他反復重申歷史乃“無間斷者也”,從整體上突破了中國舊史“一朝一史”的分期思維,確立了以進化論為主導的同體演進邏輯。
新史學助力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發軔
新史學對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實踐的影響在其發軔之初已現端倪,作為國人自著的首部《中國文學史》,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在文學史路向上,直接借用新史學“日進而不已”的進化史路徑;在文學史目的上,借鑒新史學追求公理的敘史理念;在文學史體例上,化用中國舊史的紀事本末和通鑒綱目之體,這與梁啟超在新史學中對中國舊史中紀事本末和通鑒綱目之體的褒揚深有關聯;在文學史方法上,打破舊史學的紀傳體和表志體,采用西方史書的章節體等,這與梁啟超對西方章節體作史方法的青睞亦有關系。
林傳甲之后,黃人和來裕恂在中國文學史實踐中更是深受梁啟超新史學的影響。如在文學史本質問題上,黃人認為,文學史絕非只是“文學家之參考而已”,而是應“就既往之因,求其分合沿革之果”。此觀念的得出,無疑直接受益于梁啟超新史學對史學本質的體認。在文學史方法上,他稱文學史當取“敘述”之法。其所取“敘述”之意,亦與梁啟超深有關涉。“敘述”乃梁啟超所倡史學方法,其核心是要見出人群進化之公理、公例。據黃人要求文學史當闡明文治進化的“公理”看,其所取“敘述”之意實與梁啟超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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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裕恂之文學史觀不僅在理念上深受新史學影響,而且其文學史寫作材料也高度依賴梁啟超的新史學。如其《中國文學史稿》開篇“上古文學三變”之說,近乎搬錄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第2節“胚胎時代”中的原話;其所謂先秦文學“四優五弊”說,亦取自梁啟超對先秦學派的判定。同時,來著第2編第7章“諸家之派別”,不僅標題直接模仿梁氏《大勢》第3章“全盛時代”第2節“論諸家之派別”,且在具體表述及運思邏輯上高度一致。至于來著認為文學可以煥我國華、保我國粹的論斷,顯然是受梁啟超“史學可助愛國思想之發達”觀念的影響。其實,梁啟超新史學對來裕恂的影響,不僅在《中國文學史稿》中多有反映,在其1904年著《漢文典》中也已有所體現。
張德瀛的《中國文學史》主張歷史為同體、不因朝代而斷裂,這一觀點與梁啟超“同體進化”史觀實為異口而同心。同時,張著中不少表述也與梁啟超有著直接關系,如“有文字而后有人群乃有進化之機、文學史應足語于人群進化之機”的群化史觀,以及“文字之存亡與國運攸關”的新史學語言觀等。
梁啟超新史學與早期文學史的認知之困
以梁啟超為代表的新史學,雖然對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學科的發軔與確立助益甚多,但也造成了文學史的線性思維、因果法則擴大化及文學史分期背離文學本質等問題。
歷史進化論是達爾文自然進化思維嵌入社會史觀的結果,經新史學傳導,被林傳甲、黃人、來裕恂、張德瀛等施之于中國文學史實踐中。作為一種線性史觀,它崇信文治路徑僅以意志化、非逆轉的方式存在。然而,其果真足以勘破“歷史之真相”?實則不然。梁啟超持進化之具統攝眾史,源于他對史學本質的認識。他認為,天下事物“皆在空間,又在時間”,自然科學研究空間現象,史學研究時間現象,故只有研究往而不返之進化現象者,方可謂之史學。眾所周知,循環不已、古今常存等議題都曾是中國史學的研究對象,它們不只是時間現象,也是空間現象。再就西方史學言之,梁啟超篤信泰西史學為進化,中國史學為循環。然包默曾指出,17世紀前,西方人將“being”(空間現象)視為史學研究對象,17世紀后,在進化論影響下,“becoming”(時間現象)取代“being”成為史學研究對象。可見,梁啟超試圖憑進化之具將空間現象逐出史學域地,實則多謬。而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對新史學的俯就,導致文學史中的超時間性現象被完全忽視。總之,線性文學史觀作為一種歷史觀念,無疑是片面的;作為文學史觀念,它根本無法契合文學史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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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冠三曾認為,梁啟超新史學之謬在于視因果律為“必然的法則”。此謬經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學人的傳導,滲入中國文學史中。雖然文學史拒絕因果律是不合適的,但由于對因果法則的過度服膺,非因果關系被因果化的現象在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中普遍存在。例如,張德瀛認為北宋語錄乃白話所托始,但北宋語錄雖注重對問答現場語的記錄,然其中普遍存在夷音、市語現象,結果欲求易曉,反為難知,與后世白話文的體用要求相去甚遠。因此,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將因果關系視為文學史的必然法則,不僅給中國文學史帶來一系列因果謬誤,也增加了文學史真相被錯置因果掩蓋的風險。
此外,梁啟超強調歷史同體進化,但同體進化史觀以犧牲歷史的多種具體形態的細節為代價,除了提供一個抽象重構的歷史假定外,并不能揭示歷史的邏輯真相。基于文學歷史是前后相銜統一體這一假定,20世紀早期中國文學史雖從總體上勾勒出中國文學的宏觀輪廓,卻忽略了不同朝代、不同區域文學發展自有、固有的時間坐標和規律。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88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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