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中院成功調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通過“情理法交融”的調解方式,促使物業公司與業主達成和解,既維護了企業與業主的合法權益,又化解了雙方長期僵持的矛盾,為構建和諧社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
案情回顧:
某物業公司因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遂將業主訴至法院。因相關因素導致空置長達十年,業主購買房屋用于出租之目的無法實現,故業主與開發商、物業公司長期就此存在糾紛。
合肥市中院收案后,民二庭啟動“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多元解紛機制。承辦人通過“背靠背溝通”與“面對面協商”相結合的方式,耐心傾聽雙方訴求。一方面,承辦人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向業主闡明《民法典》中關于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明確按時繳費是業主的法定義務,同時指出物業公司需保證服務質量,解決業主問題;另一方面,承辦人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向物業公司明確本案業主拒繳物業費的根本原因,并建議其為房屋租售提供更多渠道,同時勸導業主理性表達訴求,避免以拒繳費用方式激化矛盾。針對爭議焦點,法官提出“依法繳費+協助租售”的調解方案,最終促成雙方互諒互讓:業主同意補繳物業費,物業公司承諾通過聯系多平臺為業主房屋擴展租售渠道。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簽署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部分義務。
此類案件的高效化解,體現了合肥市中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司法智慧,通過示范性調解,為同類糾紛提供解決范本,實現“調解一案、帶動一片”的效果。同時,合肥市中院將調解貫穿始終,既解“法結”更解“心結”,切實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
![]()
![]()
文/圖:許鶴 汪江睿
供稿:民二庭
排版編輯:汪江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