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縣法院白沙人民法庭的調解室內,法官時而跟當事人用手比劃,時而敲擊手機屏幕,一場特殊的“安靜”調解正在進行。
原來這次法官遇到的原、被告均為聾啞人,原告張雯(化名)和被告鄭浩(化名)于2014年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女,并且女兒也是聾啞人。婚后張雯因身體原因經常生病,覺得鄭浩在她生病期間對她缺乏關心照顧,沒有盡到做丈夫的義務,于是兩人便開始了長達五年的分居。
現今,形同虛設的婚姻讓張雯決定到法院起訴離婚,并要爭取女兒的撫養(yǎng)權。
為了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讓當事人既能“說”得清楚,也能“聽”得明白,法官聯系了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并讓其父母作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到案件的調解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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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中,案件最大的爭議焦點就是女兒的撫養(yǎng)問題。自分居以來,女兒便一直同被告鄭浩生活在一起,由奶奶照顧,孩子與父親和奶奶建立了深厚感情。于是法官從最有利于女兒成長的角度出發(fā)向雙方釋法明理,尤其是對張雯耐心勸導,希望她能尊重孩子的意愿。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時而通過指尖在手機上打字確認雙方的真實意思,時而通過肢體語言比劃,時而讓雙方父母代為轉達。最終,雙方在法官的耐心引導下均放下心中芥蒂,對孩子撫養(yǎng)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決定由男方撫養(yǎng)。
“雙方對調解協議還有沒有意見?是否還有補充?”法官在手機上詢問雙方當事人后,雙方現場確認并在達成的調解筆錄上簽字捺印。
讓法律穿越“無聲”的障礙,用“指尖”搭建溝通的橋梁。合江縣法院將繼續(xù)堅持“如我在訴”理念,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提高殘障人士在司法服務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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