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聯合派出所、律師事務所,緊密協作,依托“三所聯動”機制,成功化解一起公租房居住使用矛盾糾紛。
實際上,天山路街道轄區內公租房不少,因居住權產生的矛盾糾紛也時有發生,而這些問題常常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調解困境。
前段時間,社區民警接到一個小區老人與年輕人發生激烈爭吵的報警電話。民警在詳細了解后發現,居民李某(化名)與繼嬸嬸傅某(化名)因公租房居住權問題長期存在爭執,已然影響了鄰里和諧。
原來,李某的戶口在該房屋地址,然而其未實際居住;而傅某雖為公共戶口,作為李某叔叔的配偶,長期居住并照料丈夫。沒想到,在李某叔叔去世后,雙方就房屋居住權歸屬各執己見,多次爭吵。
天山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該情況后認為,此類矛盾糾紛如若簡單裁決也不難,想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仍需要花費更多的耐心與巧思。
于是,司法所迅速聯合派出所、律所組成調解小組,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爭議核心。經多方走訪得知,目前,該房屋為租賃房,原承租人去世后并無新的承租人,此時,李某作為唯一登記戶口人便主張了居住權,傅某則以多年居住與照料李某叔叔為由拒絕搬離,兩人為此爭吵不休。
為了有效地緩解對立情緒,調解小組決定采用“背對背”溝通的方式,小組成員分別與雙方深入交談,一方面,向李某說明傅某多年照顧身體患有殘疾的叔叔的艱辛,引導其體諒;另一方面,也向傅某解釋清楚,根據公租房政策,戶口是居住權的重要依據,堅持訴訟可能無法獲得法律支持。
經多次疏導,雙方態度趨于緩和,均愿通過調解解決。在雙方初步表示讓步的基礎上,調解小組開展“面對面”調解。李某提出,其可以補償一定費用,但是傅某需要搬離現在的房屋;傅某認為,該補充費用很難覆蓋租房與生活成本,如此一來,矛盾調解再次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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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的溝通,令雙方陷入了沉思。調解員決定“趁熱打鐵”,積極引導他們換位思考,從對方的現實處境互相體諒。最終,經協商,李某一次性補償傅某費用,房屋內固定家具歸李某所有,傅某可帶走個人物品與小家電。對于這個調解方案,雙方握手言和,并簽訂了調解協議。
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表示,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是因為在整個調解過程中,既尊重了李某基于戶口的居住權,也充分考慮并補償了傅某的實際困難和情感付出。通過“三所聯動”機制,大家將“情、理、法”融合其中,在維護政策規范的同時兼顧親情與人情,避免了矛盾激化,為類似公租房居住權糾紛的化解提供了一條可借鑒的調解路徑。

圖片來源于天山路街道司法所
撰稿:閆 漫
編輯:史煥煥
責編:顏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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