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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農村宅基地不動產權證名字想改成子女,該怎么操作?
首先,不動產權證上改名字,本質上就是過戶。這涉及到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比如《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物權編,農村宅基地的流轉有嚴格限制,主要看子女的戶口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如果子女和父母還在同一個戶口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上,并且子女依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事情就簡單多了。這種情況下,子女可以直接在權證上加名字,不需要復雜的過戶手續。這相當于家庭內部的權益調整,只要村里認可,辦理起來就比較順暢。很多家庭都屬于這種情況,及時處理能避免日后糾紛。
但假如子女已經和父母分戶了,問題就稍微復雜些。分戶后,子女如果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名下沒有其他宅基地房屋,可以通過轉讓或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登記。這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并到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反之,如果子女名下已有其他宅基地房屋,那就只能等到父母百年后,通過繼承來辦理過戶了。這是因為宅基地政策強調“一戶一宅”,防止資源過度集中。
更復雜的是,如果子女已經分戶,并且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比如因為上學、工作遷出了農村戶口——那么目前是無法通過轉讓或贈與過戶的。只能等父母去世后,以繼承的方式處理。這體現了宅基地的性質,是優先保障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
熱點問題解答
1. 子女繼承過戶是隨時可辦還是必須等父母去世之后?
繼承的前提是被繼承人去世,因此無法提前辦理繼承過戶。只有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才能啟動繼承程序。
2. 如果父母與子女沒分戶,且都不是村集體經濟成員,怎么辦?
這種情況下,主要看子女是否是原有宅基地的共有人。如果不是,只能等將來通過繼承方式辦理過戶登記,因為贈與和買賣方式都要求子女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 以前的房屋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怎么辦理?
需要補充地籍調查數據,然后換發不動產權證。在完成確權登記后,才能進行過戶手續。
4. 農村戶口同一個鎮不同村的房屋可以買賣流轉嗎?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僅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除非是改革試點地區,按特殊政策規定處理。
總結一下,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子女,關鍵看戶口、成員身份和名下房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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