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6年新春佳節將至,為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穩定,引導各行業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我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如下:
一、遵守價格法律法規
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自覺履行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
二、執行明碼標價規定
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清晰醒目,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餐飲、住宿、旅游、交通、停車等服務行業,須依法公開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減免政策等信息。商品與服務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并告知消費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提供服務,不得單方面毀約,不得擅自提高價格。
三、禁止價格違法行為
各經營者必須依法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不得以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利用節日之機,通過囤積居奇、超出正常存儲數量或周期大量囤積供應緊張商品等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行業自律規范
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煙酒專賣店等經營者要自覺維護生活必需品、節日特色消費品價格秩序,各旅游景點、景區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政策及優惠政策,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應當在服務頁面顯著位置明確標示價格或收費標準,住宿業經營者應當加強對第三方代理機構銷售客房行為的約束管理,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客房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全市各經營者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各行業協會、商會組織應積極引導本行業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不得組織或引導行業內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共同維護我市春節期間公平有序的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環境。
五、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請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認真對照《提醒函》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維護價格市場秩序平穩。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在春節期間加大市場價格行為的巡查頻次和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常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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